项目 | 说明 |
产品名称 | 高温试验箱 |
型号 | QHC-10m3 |
试样限制 | 本试验设备禁止易燃、易爆、易挥发性物质试样的试验;储存腐蚀性物质试样的试验、储存生物的试验、储存强电磁发射源试样的试验及储存 |
容积、重量和尺寸 |
标称内容积 | 10m3 |
内箱有效尺寸 | 2500×2000×2000(mm) W×H×D |
外箱尺寸 | 约3350×2348×2150(mm) W×H×D |
重量 | 1300㎏ |
性能指标 |
功能要求 | 室内加温,长期稳定在所设范围内 |
测试方法及 满足标准 | GB/T 11158-2008 高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/T 2423.2-2001 试验B:高温试验方法 GBT 2423.2-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B:高温 GB-T5170.2-2008温度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GJB150.3A-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高温试验 |
温度范围 |
温度范围 | RT+15℃~70℃ |
控制精度 | 温度偏差: ±2℃ 温度均匀度:±3℃ 温度波动度:±0.5℃ 温度分辨率: 0.1℃ |
机台功率 | AC 380V 50 HZ 21.6 KW |
供电条件和电源 | AC380V三相四线加保护接地 电压允许波动范围:AC±10% V 频率允许波动范围:(50±0.5)HZ TN-S方式供电或TT方式供电 保护地线接地电阻小于4Ω 要求用户在安装现场为设备配置相应容量的空气或动力开关,并且此开关必须独立控制本设备使用 |
测试环境条件 | 环境温度为+25℃、相对湿度≤85%、试验箱内无试样条件下 |
结构特征 |
试验室结构 | 外壁材料:表面作静电彩色喷涂处理(冷轧钢板)t0.5mm 内壁材料:表面作静电彩色喷涂处理(冷轧钢板)t0.5mm 箱体保温材料:保温介质为硅酸铝纤维棉,箱体保温材料厚度:75 mm 门保温材料:硅酸铝纤维棉 试验室采用五面库板保温设计 试验室底部直接使用地板 试验室顶部采用吊顶处理 试验室四周采用保温凹凸状库板连接,库板顶部及底部采用半圆铝型材连接 |
箱门 | 单开步入式门(900mm*2000mm)(宽*高) 大门拉手为内外开启式,箱门防反锁装置 |
照明 | 室内防爆照明灯,分别安装在实验室内部四个角和中心点共5盏灯 |
空气调节通道 | 内循环式马达强力送风循环,热量由风道内经过出风口调节背叶窗均匀散发到室内空间,从而达到室内温度均匀分布 |
引线测试孔 | 箱体左侧∮100mm的测试孔,并附上相应保温隔热配件及专用的密封盖 |
控制面板 | 韩国进口ST-190液晶显示控制器、急停开关、可调式超温保护器 报警开关、计时器、计时开关、控制总电源开关,报警器,加热输出指示灯 |
机械室 | 加热管,空气循环通道,循环风机,室内超温保护感应器,可调背叶窗 |
配电控制柜 | 总电源断路器、控制器、配电板、散热风机、循环风机,可调超温保护器 |
电源线孔 | 位于箱体背面 |
外观图 | 见图 |
运输方式 | 组合式分体运输 |
电气控制系统 |
显示器 | 韩国进口ST-190液晶显示按键式控制器,可显示设定温度、当前温度,带P. I. D 自动演算控制,含四组温度报警点输出,内部可设四段非线性温度偏差校准,DC 0~24V输出控制(标配) |
运行方式 | 恒定运行 |
设定方式 | 英文界面、按键式输入 |
设定范围 | 温度:根据设备的温度工作范围调整(上限+5℃,下限-5℃) |
显示分辨率 | 温度:0.1℃ |
输 入 | 热电偶 |
控制方式 | P.I.D 微积分时间加SSR模块控制加热输出 |
计时方式 | 温度偏差计时/开机计时(可选) |
计时器 | 可设秒、分、10分、小时、10小时可切换,最大计时9999 X 10小时 |
附属功能 (标准配置) | 故障报警及原因、处理提示功能 断电保护功能 上下限温度保护功能 |
温度测量 | K型热电偶/PT100铂电阻(可选) |
安全保护装置 |
试验箱 | 可调式超温保护 空气调节通道极限超温 试验箱内部烟雾报警保护系统 |
其他 | 超载及短路保护 |
使用条件 |
由用户保证下列各项条件: |
环境条件 | 设备环境温度应保持0℃~+35℃以内,相对湿度:≤85% |
对储存环境的要求 | 设备环境温度应保持0℃~+45℃以内 |
安装场地要求 | 1、请客户确认,安装设备位置所需尺寸 2、试验箱左右及后侧壁板距离墙壁不得小于800mm,正面距离墙壁距不得小于1000mm 2、设备运输时,进入门口或通道、电梯等,是否能进入,以免影响贵司工程进度。 |
验收标准及第三方检定 |
1.验收标准:技术指标按双方签订之“技术协议书”标准规定的方法。 2.验收方法:在需方现场进行正式验收。 3.出厂前需方如需请第三方(由国家环境试验设备质量检测中心检定并出具有效期的检验报告)参与验收,其费用由需方承担。若第一次验收不合格,经供方改进后再一次进行验收时所产生费用由供方承担。 4.客户自行委托国家环境试验设备质量检测中心检定。 |